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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婚的,和现在的丈夫生活了二十年了,婚前她有一套房子,要拆迁了,可现在她去世了,她儿子说是他爸爸的,不给我,还不让我住,请问我丈夫的房子我能要一半的拆迁费吗

婚姻家庭
2016-03-07 18:49:35
共有13位律师解答
  •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共同债务1、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原则上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2、如果一方有证据,证据足以证明夫妻双方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和该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该债务可以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 具体看房子的产权是谁的,如果是你丈夫的,你有权利要求继承拆迁款。
  • 可以的,你也是继承人
  • 你好,可以要求
  • 可以作为遗产
  • 尽快搜集有利于你的证据,
  • 首先划分那些为共同财产,然后你也可以继承你丈夫的份额
  • 该拆迁费作为遗产,你作为继承人的身份要求分割
  • 有继承的权利。
  • 如果是婚前财产的话你是没有理由分割的!除非有一些其他的情况,例如婚姻存续期间你们翻修过
  • 即使属于婚前财产,你也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分配
  • 你是合法继承人之一,如果只有你和继子是合法继承人的话,你可以分一半
  • 建议当面咨询律师,以确定自己的份额和下一步维权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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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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