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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兄妹5人,我是2级智残。一人一直和父亲在一起居住生活直到1999年父母死亡。没留遗嘱,留下房院一处。2001年我修建配房,装修居住。2010年拆迁后至今兄妹想和我分遗产。我应该答应吗?

其它综合
2016-03-20 12:44:46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你好,应该先看去世的人生前有无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如果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你好,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
  • 尽快搜集有利于你的证据,
  • 你好,没有遗嘱的,需要按照法定继承,你可以要求多分,协商不成,诉讼处理
  • 老人的遗产部分,其他子女有权要求分割,专属于居住人的部分其他子女无权要求分割
    追问:您能说的具体些吗
  • 没有遗嘱可以要求继承,自己修建部分属于个人
  • 您好,如果房院还在您父母的名下,可能要按照法定继承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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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