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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去年10月底的时候因工伤右手腕骨折,住了一个多月医院,期间还做了手术上了钢板。公司第二个月就按我原来上班工资的七成发给我,也没有给过任何补偿,只是把我家里买的合作医疗报的钱还给了我。我想问问我家买的合作医疗报的那些钱,能不能算是公司的补偿?我的工资能不能要回来?至今我的手恢复的也不是很好不能上班。

其它综合
2016-03-07 07:26:4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