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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结婚证后,男方父母打的首付款,贷款买的房子,房产证上写的男女双方的名字,贷款由男女双方共同偿还,但女方没有收入,实际只是男方一人偿还,现在闹离婚,男方父母给的首付款算是男女双方的共同财产么?

婚姻家庭
2016-03-06 15:14:59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2条: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即若男方父母未明确表示该出资是给男方的,则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虽然女方没有收入,但男方的收入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所以这整套房子都是男女双方的共同财产。
  • 这个是不算的
  • 你好,属于共同财产。
  • 应该这样处理。
  • 您好!只要男方用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个人工资、奖金等进行还贷就是共同财产,离婚时应该分割。
  • 您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首付款视为对你们夫妻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算,但考虑实际情况,男方会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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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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