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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司法鉴定为轻伤二级,是别人叫我出去玩,也没有和我说去玩什么,到目的点后,对方叫我朋友来另一个地方谈,我朋友就去了,当时我也不清楚事情的原委,后来我就看见对方跑去拿钢管……我就上去拉我朋友,结果我就被对方用钢管将手打断,然后我就跑,对方还追我,没过几分钟警察就来了,将我朋友共三人抓走了,当天晚上警察打电话来说叫我去派出所说明情况,我说今晚太晚了,当时已经一点过了,我说我明天来,我是第二天去的派出所,然后就录口供,接着就把我们一共三人加上我带到医院做体检,我另一个朋友当天晚上放了,体检完毕后就把我们送往看守所,一待就是二十多天,出来后警察叫我写一份民事诉讼申请,要求赔偿,请问,我若写这份申请的话,可以拿到多少赔偿?

其它综合
2016-03-03 11:51:3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后期治疗费,如果经过鉴定构成伤残的话,可以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费用。
  • 先暂时不要写任何申请。根据你的描述,你没有打人,那么公安机关无故拘留你再把你放出来,你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另外,打你的人涉嫌故意伤害罪,你可以要求赔偿包括医药费,后期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失费等。建议你尽快联系律师,已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根据你提供的情况,无法计算赔偿金额。
    追问:造成残疾,当时司法鉴定伤情为轻伤二级,还有我被送往看守所关了20多天,精神损失可以拿多少,误工费,治疗费用都已经花去几万块了,营养费……您帮我估计一下,可以拿多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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