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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17日下午,在山东**学院上体育课踢足球时摔倒,造成距骨粉碎性骨折,因不方便照顾,家长接患者接回济宁老家,在济宁附院做了内固定手术,手术时长达七个小时,内置5颗钢钉,共花费4万多元。在济宁不给报销。请问该怎么给学校交涉此事?

损害赔偿
2016-03-01 20: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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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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