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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是安顺普定县**乡 名叫张*女 22岁 2014年结识一个名叫王*的人 男 20岁 因我俩人两情相悦互相喜欢成了男女朋友 同居了一小段时间后 十月份回到老家发现自己怀孕 然后我叫了男朋友来到我家商议 经父母同意让我们把小孩生下来 并且让男方拿出七八万元彩礼钱 但是男方家只拿出两万八千六元钱 然后我跟王*就出来浙江打工 还没来得及办酒席结婚领证 直到2015年6月25日我们把小孩生下 来 是一对可爱的双胞胎男孩 生出小孩两个多月的时候我们回到男方家 他家是贵州省贞丰县的 当时我男朋友送我们回去的 回到家中几天我男朋友王*又回到浙江挣钱了 没过几天我也想我妈妈了 然后我就收拾行李回到娘家 回到娘家后我就开始感觉不想在回男方家了 后面下定决心不回去了 王*也从外面赶回来直接先到我娘家接我回去 我还是没跟他走 他独自一人回去后又叫了很多长辈一起来接我 我感觉跟他不幸福 性格不合 始终没跟他们走 他们总共来接了三次 我都没去 中途男方家多次提出退还彩礼钱 我跟我父母一致认为 彩礼钱不是我们到男方家去拿的 是男方家自己送来的 我一没偷二没抢 凭什么要退 再说了我还给男方家生了一对双胞胎呢 现在男方家跟我说 他们要上诉 让我拿抚养费并且退还彩礼钱 如果说男方家上诉 我要一个小孩 是不是彩礼钱跟扶养费就不用出了 不过男方家说我已经没资格要小孩了 他说我已经遗弃小孩并且还有罪 因为我离开的时候小孩三个月都未满 我想请律师帮我 我该怎么办

其它综合
2016-02-29 21:2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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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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