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去年和前夫诉讼离婚后,由于他不支付抚养费,我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法院一拖再拖不给执行,我催了法院几次后,对方打电话和我协商,听他说他没钱,一次给不了那么多,可以分次给,因为毕竟一起生活过,而且这钱是给孩子的抚养费,我想他总不会不给,就给他留了情面,同意分次给付,但是给孩子买了一次奶后,就再也没履行过,因为年底单位事较多,我一时忙忘了这事,今天打开那个网一看,我申请执行的案子已经给结案了,我想问一下,执行结案法院也没通知我,也没问过我对方是不是执行完了申请的所有数额,就自作主张给结案了,法院这样做违法吗,我该怎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