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事情经过 由于孩子离学校比较远!因此,把自己的房子租出去了,又在孩子学校附近租了个房子。 问题出在我自己的房子那边! 我自己的房子是独门上下两层(婚房)楼上卫生间一块水表。楼下卫生间和厨房各一块水表。共三块水表。 楼上租一家,(500元/月)楼下租一家。(500元/月)这栋房的房租用来交我新租房子的房租! 当时是我岳母把房子租出去的,老太太心急还没有经验!没有抄水电煤气的字。房子到现在已经3,4年了!没换过房客。前几天供水公司打电话给我说欠了2600多元的水费!(供水公司抄表员这几年来过不到五次)。过后我跟我的两位房客说这件事情,楼上房客态度极其恶劣!也不跟咱么协商。一找他协商就说:“我们家不用水,我们不交!你能把我咋地?”并且不知道跟楼下房客说了什么,导致也不交水费! 我经过跟家人商量,认为我们没抄表有错在先!承担1000元。剩余部分两家房客平摊。 结果两家房客。还是那个态度!目前租期还剩两个多月!(租房押金是每家200元) 问题来了 我该怎样用我合法的权利解决这个事情!如果不经过法院起诉还有什么办法???

其它综合
2016-02-29 21:41:14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