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亲人,涉嫌强奸,但现在没有一点证据能证明他涉嫌强奸,公安机关给做的书面材料是他强奸,提交给检察院了。我们也请了律师去看守所询问情况,做了六次,提审,他都说没有去强奸,并没有这个事情。问
检察机关会拘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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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律师从你的简单的案情介绍中做了案情分析和预判,希望对你有用。
1、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规定:“ 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2、目前犯罪嫌疑人尚未做有罪供述。这有两层含义:一是他确实没有实施强奸行为,是被人冤枉的;二是实施过强奸犯罪但他自我保护意识较强,未做如实供述。
3、根据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立案的条件是“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本案的“有犯罪事实发生”的证据应当有被害人的指认;或者还有相关的物证及DNA鉴定意见、相关的证人证言等等,已证实犯罪嫌疑人确实和被害人发生过性行为。
4、犯罪嫌疑人拒不认罪还可得出两层含义:一是他拒不承认和被害人发生过性行为。根据公安机关掌握的证据情况会有两种截然不同后果:(一)是如果本案只有被害人的指认而缺乏其他有利证据,如犯罪嫌疑人拒不承认,本案最终的结果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犯罪嫌疑人很快将被释放;(二)是如果除被害人的指认外,公安机关已掌握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发生性行为的相关证据。此时如犯罪嫌疑人还拒不承认,那将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本案最终的结果犯罪嫌疑人强奸罪名成立,而且因其认罪态度不好予以重判。二是犯罪嫌疑人虽然承认和被害人发生过性行为,但辩解被害人系自愿,并非违背其意志。因刑事案件的举证责任在于公检机关,如目前公安机关不能获取有利证据证实犯罪嫌疑人确系违背被害人意志与其发生性行为,本案的最终结果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犯罪嫌疑人将很快被释放;如公安机关已获取有利证据证实犯罪嫌疑人确系违背被害人意志与其发生性行为,本案的最终结果是其强奸罪名成立且重判。
5、目前因你亲人拒不认罪,可能确有冤情。建议你委托专业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介入维护你亲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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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不足可能会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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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证据情况的,是否已经提起诉讼?建议尽快委托刑辩律师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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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已经委托律师处理,全部交给律师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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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充分不承认也是强奸,强奸只是违背妇女意志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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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