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给婆婆写了借条,并签了自己一个人的名字,这算个人债务还是算夫妻共同债务啊?这个我要如何偿还?
2、我亲姐妹和老母亲借我的钱,多年了,没写借条,但有银行回执单,而且是汇在我跟人名下的,现在丈夫和婆家人都不承认,我能按夫妻共同债务诉讼吗?
3、如果我诉讼,我丈夫缺席法院会判决吗?我丈夫先提出的离婚,并且把离婚协议给了我,但现在他又推脱了,不露面,不协议共同财产如何分割,不签字,也不诉讼,就这样拖着。我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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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第一个问题,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可用夫妻共同财产先归还,不够的话,再两人平均分担剩余债务。第二个问题,您的姐妹和母亲的汇款,要区分,姐妹的汇款可认定为借款,可以起诉。但您的母亲的汇款在没有借条的情况下,如果您的丈夫不认可,会被法庭认定是赠与,因此诉讼有一定难度。第三个问题,您可以主动向法院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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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借款的,一般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如对方缺席的,法院可以公告送达,缺席判决。离婚是个人权利,协商不成的,可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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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协商或诉讼,就夫妻共同财产、债务及小孩抚养费、抚养权进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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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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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了,法院起诉离婚。夫妻存续期间的债务原则上为夫妻共同债务,须共同承担,汇款凭证等证据,也是证据,能证明相关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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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结合每笔债务的具体内容及用途分析,协商不成,建议委托律师出庭应诉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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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应按共同债务处理,第二个有争议但按共同债务处理更合适,你丈夫不出面可起诉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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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诉讼要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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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