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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一个朋友给人做担保,那个欠钱的人跑了,我和剩下的人怎么分摊那笔欠款啊?

债权债务
2016-02-29 09:14:49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担保法》第12条规定: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2款规定: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
  • 你好,担保,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
    1、如果在担保时写明如果借款人不能偿还,负责担保,那么就是一般保证,
    法律上对一般保证是这样规定的,当借款人在法律上不能偿还(申请执行后,不能执行),才可以执行保证人的财产。
    2、如果在担保人没有写任何以上内容,那么就是连带保证,债权人可以向借款人要钱,也可以向保证人要钱。连带保证的责任比较重。
  • 根据约定共同承担,可以向欠款人另案主张返款。
  • 你好,如没有约定,原则上平摊。
    追问:那借款人能只起诉我一个人,要我一个人还吗?
    解答:尽量申请追加被告,看看法院是否同意
  • 平均分摊吧。
  • 共同偿还,还完后,可以再向借款人主张。
    追问:那借款人能只起诉我一个担保人,让我一个人独自偿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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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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