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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通过网络交友软件认识了一个男性朋友,然后我们一起打扑克。我又把我身边的一个女性朋友叫来一起玩。然后她们就这样认识了。她们加了交友软件的好友,聊了几天之后就处对象了,处对象之后,那个男的就用我那个女性朋友的身份证在网络平台贷款贷了1万多,然后那个男的就不给还,当时还给我那个女性朋友打了借条,现在找不到人。他也不给还钱。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和我有关系吗?我需要替那个男的还钱吗!

损害赔偿
2016-02-27 22:5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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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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