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承租某单位商铺十多年,租赁合同每年一签,去年六月到期未续约,但仍按原合同条款履行,押金为3个月租金,租金为季付,至今年1月应付1季度租金,但如今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阻,我又想继续经营下去,但出租方以未按时缴租和续约为由收回商铺,我该咋办?求大神指点!另外我是想再过半个月去补缴租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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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签订租赁合同,双方可随时解除合同。如果他愿意继续出租给你,请尽快补交房租并签订书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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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只能跟出租方协商处理,你没有及时缴纳房租对方是有权收回商铺的,建议自行先想办法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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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需要尽快补交,然后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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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能与房东积极协商,就付租金的问题达成新的租赁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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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