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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准备离婚,最想让七周岁的女儿跟着我,因为女儿从小都是跟着我长大的,但是由于女儿的爸爸比我大9岁,现在已经37周岁,对方以年龄悬殊为由不肯,我和他目前经济条件差不多,可是他脾气暴躁,且几次动手打我,女儿也只愿意跟着我,请问如果打官司的话,法官会参考女儿的意愿吗??能否以他有家暴行为为由,望各位速速为我解答,感激不尽!!

婚姻家庭
2016-03-01 10:33:4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小孩年满十周岁的,一般会考虑小孩的意见,不过你还是可以把小孩的意愿作为证据提交。可以搜集对方家暴的证据,这样确实也不利于抚养小孩。另外对方家暴的,你可以作为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并且多分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
    追问:可女儿未满十周岁啊!他对我动手三次,均无明显伤痕,只是扭伤手腕,几处淤青,前几天元宵节打我耳光,砸我手机。还把电视砸了!第二天我去拍了ct,结果并无大碍!从去年开始无证据地诬陷我出轨,百般言语凌辱,让我痛苦不堪!我和他目前经济差不多,他以后还会去外地开店,女儿肯定扔给他父母,这对女儿的教育很不利!我不知道怎么办
  • 法官会考虑的,但是一般情况下是要到十周岁
    解答:要有家暴的证据才行,比如报警记录,证人证言
    追问:前几天元宵节夜晚十二点多,他打我,我报了警可民警没有来,第二天去拍了ct,显示未发现伤痕,这能算吗?他还砸了电视,也摔了我手机,只是手机没摔坏,电视坏了
    解答:这个证据还是比较缺失
  • 具体情况要让法院了解,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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