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
因我同事欠我4W多,还剩2W多块钱没还而自离, 一起在武汉上班的!他是湖北汉川人
所以我准备起诉资料到了汉川去起诉,
法院:你没有他的常住地址不予起诉
我:他都自离了我怎么知道他现在住哪里?
法院:你不知道住哪里我怎么接收你的?怎么找他人?
我:我有他的户籍地址啊!
法院:户籍地址又不是常住地址,我们要能找到他的人。
我:直接发通知到他户籍地址,他家里人会给他传达的!
法院:不行,你还是去武汉起诉吧!因为你的钱是在武汉借出去的,又在武汉还的钱,归武汉管!
我该怎么办?到底去哪里才能起诉?能不能连汉川法院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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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及时委托律师到武汉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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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由汉川法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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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委托律师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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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向武汉的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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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到武汉的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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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