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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造成69岁老人小脚趾骨折,住院两天后对方转院,转院后住院治疗冠心病所出费用两万多,现要求赔偿加误工费一万多和营养费等五万多,我应该赔偿多少?

交通事故
2016-02-28 13:08:17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需要看具体的医疗费用清淡
  • 你好,致人身体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误工、护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间伙食补助、必要的营养等费用;损伤达到伤残等级的,还需要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 你好,合理的治疗费需要支付,不是此次事故造成的就不用支付
  • 如果对方要求过多,让他到法院起诉解决吧
    追问:对方已经起诉,要求赔偿住院费用29376.24元,误工费90天12870元,护理费30天4290元,伙食补助费1500元,营养费750元,交通费1600元,共50383.94元,并要求承担诉讼费。对方足部骨折,睡眠障碍,冠心病等住院费用治疗共29373.24元,车祸造成的只是骨折,别的费用我也要承担吗?这些费用合理吗?我应该怎么办?
  • 不该赔那些,69应没误工,营养费没几个钱 
  • 交通事故只赔偿因交通事故导致的直接损失,冠心病等既有病症不在赔偿范围之内。老人没有误工费只有护理人员的护理,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相关费用应当由司法鉴定意见书作为证据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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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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