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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4个半月,一直跟随女方在娘家,男方不管,女方提出离婚想要孩子,抚养费怎么判

婚姻家庭
2016-03-04 11:24:2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 你好:有固定工作的按工资的20%至30%判抚养费。如果没有固定工作的,按当地消费水平综合具体情况而定。2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
  • 您好,抚养费一般按照不抚养子女一方月收入的20%到30%按月支付。有条件的也可以一次性付至十八周岁。
  • 您好,抚养费根据双方的经济情况以及其他因素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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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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