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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在某小区租了一套房子 房租三千,合同上写着租金需提前三十天缴纳,延时交款,每天交滞纳金三百,三天后仍不缴纳,他们有权收回房屋。现在我因工作繁忙忘记了交房租的时间拖了大概五天,直到第六天才给我打电话,说要收回房屋,如果想要继续租,择要交两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请问我现在有解决的办法吗?

其它综合
2016-02-23 16: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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