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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企业从事维修工作,近段时间每周工作50多个小时,有一天上晚班,修理时没有关闭电源,由于疲劳,不小心手指夹伤了,公司以我违反规定,在没有任何补偿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我能申请劳动仲裁,得到补偿吗。

其它综合
2016-02-19 15:06:26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1、若公司无故要求解除您的劳动关系,您可以不接受,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2、若您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则视作双方合意解除,您只能获得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合同解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结合工作年限,有一年算一个月,不满6个月算半个月。工资根据您每月的工资单上数额计算。
    3、获得赔偿金的前提条件是,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公司未经得您同意,擅自办理退工手续。
    您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而公司擅自帮您办理了退工手续,您可要求双倍赔偿金。
  • 可以啊,聘请律师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可以得到补偿金
  • 向公安索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然后可以委托律师提起劳动仲裁。
  • 可以的,可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赔偿。
  • 这属于工伤的,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同时尽快申请仲裁,你可以要求继续履行或者主张经济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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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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