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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地点 上海市金山区 石化 南随塘河路 事发经过 我是名刚因企业效益而下岗的工人 在再次找寻工作应聘时发现很多饭店 理法店等私营企业 业主 开出非常不合理的要求 工作每天12小时 无双休 月薪600元甚至更低!如不同意就无法应聘此工作! 想请问在面对 饭店等私营企业 业主无视劳动法规,12小时的工作时并无双休日的招工 并且不签定任何劳动保障合约 请问依照劳动法规 我应怎样维护自身利益?是否可以去举报这些问题?去哪里举报?需要什么证剧?

劳动纠纷
2006-02-08 04:16:01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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