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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我们的房子是老公家婚前购得,房产证是婚后办理。婚后老公在房产证上加了我的名字,如果离婚,我能获得一半的房产吗?还是酌情考虑?如果想保障我本人的权益,是否可以与老公再签订协议,明确离婚时产权一人一半。因为我的收入远远高于我老公,如果离婚,法院会考虑对家庭贡献度吗?再者,如果因老公外遇离婚,作为过错方,他应该给予一定补偿吧?

房产纠纷
2016-02-18 12:2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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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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