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想咨询个事,我父亲因意外死亡。他在银行有600万的贷款,是别人给担保的贷款,没有抵押物。现在是我妈妈名下大概有7套房产(4商铺3住宅),国家对我父亲企业的补偿款大概有400万,我弟弟没有成家,我已成家。以前银行提出是想用房产抵债,我们也接受了。现在银行又想用政府补偿款抵债,我们接受不了。请问您我们遇到的这个问题应该怎么办。不想用现金来抵债,如果和银行走法律程序,我们最终最坏的结果是什么。走法律程序,银行是先找担保人还款,还是先清算我们家的财产抵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