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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人挂靠我公司承接了一项工程,并刻了该工程项目部章。后在我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该章被盖在与某材料商的欠条上,我公司因此被卷入官司。当然,我公司管理不善是起因。但我想请教律师, 1)工程项目部章与企业公章在某一工程项目上是否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2)如果公司正式员工背着公司用工程项目部章(没有本人签字)与材料商签定了购销合同,而该材料确实被用于与公司有关的项目,那么今后打起官司,公司有法律责任吗?

经济相关
2009-11-18 03:57:20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从维护债权人的角度来讲,你公司应当承担责任,从维护你公司的角度来讲,你公司可以不承担责任。
    所以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要证明这个欠款的真实性,与该项目确有关系才行呀。
  • 你公司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公司承担责任,再向相关责任人追究。
  • 公司不应该承担责任,不具备法人资格,合同无效,项目部只是一个内部机构。
  • 1、有。
    2、公司承担连带赔偿的责任。
  • 公司应严格管理使用好公章.
  • 工程项目部章与企业公章在一般情况下不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但也不能一概而论,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 从本案你叙述的情况看,你公司应该承担给付材料款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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