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公司员工在下午6点下班后,住在公司宿舍,晚上11点的时候在公司浴室晕倒,送医院脑溢血开刀。请问是否工伤,怎么赔偿,已经工作10年。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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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虽然不在工作时间,但是是在公司宿舍发生的意外,公司一般还是要承担责任的,会比较麻烦些
追问:公司应负责任有多少,他提出要赔偿所有医药费20万元,因为公司没有交社会保险,上海的公司,
解答:公司没有缴纳社保的话就会更麻烦了,他完全可以要求公司将社保补上,而且这样公司还会面临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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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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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条件: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解答:下列情形之一,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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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