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我是一名打工者.前不久,我在公司吃公司提供的工作餐时,吃到因食堂管理不善而混入事物中的玻璃片,虽然吞食的玻璃碎片未伤及肠胃,但两颗门牙因此而咬松,不得不拔除安装假牙.因该事件因公司的管理失误导致我的人身伤害,且门牙永久丧失,故我要求公司负责我的全部治疗费用,并 赔偿合理的精神损失费及误工费等,可公司只答应负责医疗费.请问我的要求是否合理,有无法律条款可依据,如民事赔偿或工伤保护什么.精神损失费可申请多少,有无法律规定参照,我该如何维权?我很无助,恳请您的援助!!谢谢!!

劳动纠纷
2006-02-08 01:2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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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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