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公去世了老婆婆撵他们唯一收养的儿子不让住在他们家,这个儿子是老婆婆亲弟弟的孩子。四岁就过继给他们了。请问现在这个他们收养的儿子有权住在他们家吗?能否继承老公公房子的一部分?请您帮忙解答,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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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有遗嘱按遗嘱继承,无遗嘱按法定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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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协商,建议和谐家庭。掌握证据祝你维权成功,,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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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没有合法遗嘱的情况下,有权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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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