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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妈妈让我我以前的对象用刀捅伤了四刀 一刀在心脏上 一刀在胃上 一刀在下巴上 还有一刀在小臂上 具体怎样量刑 报警了 鉴定结果重伤 后来他嫂子把我约出来吃饭 说了一些孩子的事情 吃饭的时候我看见他嫂子拿着手机好像拍照什么的 对我们有什么影响吗

其它综合
2016-02-16 16:01:51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司法鉴定是重伤,侵权者需要承担刑事责任,附带民事赔偿,赔偿参考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 你好,这种情况需尽快报警,然后进行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以上要负刑事责任并且需要民事赔偿。
  • 这种情况需尽快报警,然后进行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以上要负刑事责任并且需要民事赔偿。
  • 您好,建议您搜集证据材料立即报警解决!
  • 你好,建议及时报警处理
  • 没有影响
  • 你好,一般不影响。
  • 您好,只要不牵扯受害者的利益,应该没有影响
  • 一般无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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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