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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与对方打架,对方寻衅滋事,我父亲腿部骨折韧带撕裂,对方腿部骨折,怎样定性

刑事案件
2016-02-11 21:08:47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1、《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2、如果对方寻衅滋事在先,你父亲为了使本人的人身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奋起反抗,致使对方腿部骨折,你父亲的行为应认定为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如你父亲的行为不被认定为正当防卫,其涉嫌故意伤害罪。
    3、如果你父亲的伤情经鉴定为轻伤以上,对方涉嫌寻衅滋事罪或故意伤害罪。
    4、建议委托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介入维护你父亲的合法权益。如有必要可电话联系。
  • 刑法第293条规定,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成立寻衅滋事罪。寻衅滋事罪中的殴打不以造成伤害为前提。如果您父亲经伤情鉴定为轻伤,则符合寻衅滋事罪,属想象竞合,从一重罪论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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