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与地产公司2014年12月签订了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合同,并按合同要求缴纳了300万履约保证金,目前一年多时间了,因为甲方建设手续不全和资金问题仍不开工(新建房屋主体仍然没有完工)。
双方商议后,甲方法人代表签署(担保承诺书),表明原合同继续有限,并承诺一个时间里返还履约保证金150万(已经过了时间,仍然没有返还),2016年3月1日必须进场开工,如以上条件未能按时履行,将承担每月20万元的资金利息及各项损失。
问:我现在将如何办?甲方法人代表签的(担保承诺书)有法律效率吗?如果我起诉,以什么方式,什么时间起诉才能保证我的权利?
-
如果你还想做,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不想做,诉请终止合同。承诺书是否有效要看具体约定,怎么起诉要看你的想法是什么,近快起诉为好,因为你要考虑到对方公司的财力
追问:对方现在就是财力不够,我也为此项目前后花了很多钱,如果起诉,能保全500万,就可以保本,就不想做了
-
承诺是有法律效力的。尽快起诉、及时维权。可以随时联系我。
-
2016年3月1日以后可以起诉,法定代表人的承诺有效。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