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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你好在吗?我爱人昨天中午十二点多被刑事拘留,当时是我爱人给我打的电话,说让我去给他买棉衣,但到现在公安局都没有正式通知我什么原因刑拘的,这样我可以去告吗?

其它综合
2016-02-04 13:45:4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也就是说除了几种特殊情况外,公安局应在拘留后24小时以内通知家属。
    可以复议,但是最好不要与他们较真,以防得罪他们,因为公安侦查的结果对你爱人的判刑很重要。
    追问:謝谢了,我爱人是因为民间借贷,反背对方说成诈骗的,那我现在能做些小什么那
    解答:您好,既然公安局都立案侦查了,那么程序得一直走下去,等待法院判决。当然现在可以请律师去看守所会见您爱人,了解相关情况,然后向公安局申请取保候审 ,把人先保出来,等待法院判决的时候请律师辩护无罪。
  • 可以先去公安局打听涉嫌什么罪,聘请律师更好,
    追问:谢谢
  • 刑事拘留后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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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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