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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今年66岁前几天去县医院检查为轻度脑梗,之后回镇卫生院输液医生用的是藻酸双酯钠,用了之后患者浮肿大脑缺氧昏迷不醒,家人给120打电话随后送往哈尔宾医生说用药过敏,大脑缺氧导治重度大面积脑梗。医院应该怎么赔偿?

医疗纠纷
2016-02-05 20:09:26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根据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 你好,致人身体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误工、护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间伙食补助、必要的营养等费用;损伤达到伤残等级的,还需要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 镇卫生院有过错,如协商不成尽快委托专业律师起诉
  • 你好,依据过错起诉医院
  • 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
  • 对本次医疗事故进行司法鉴定。
  • 你好,可申请医疗过错鉴定。致人身体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误工、护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间伙食补助、必要的营养等费用;损伤达到伤残等级的,还需要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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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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