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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离婚对方不同意我要起诉请问我去那里赶诉我们的户口在一起

民事相关
2016-02-04 17:43:1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夫妻双方感情完全破裂的情况可以协议离婚,协商一致的可到双方任何一方户籍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律师可以协助制作离婚协议);协议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对方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经常居住地证明一般为一年以上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也可以在居委会开具居住证明。有子女需要解决抚养问题的,两岁以内的孩子一般会判给女方,十岁以上的孩子会考虑孩子自己的意愿,除此以外,法官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能力,居住环境,教育背景,身体状况等等认定谁更适合抚养小孩。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收入的20%—30%;有财产争议的,婚后取得的财产一般平均分配。一方有家暴、虐待、重婚、遗弃、酗酒、赌博等恶习造成对方损害的的属于过错方,对方可以要求赔偿。
  • 可向户籍地法院起诉请求准予双方离婚。如果有证据证明男方在居住地居住满一年的,可向男方居住证法院起诉请求准予双方离婚。
  • 如果感情破裂无和好可能,可以离婚。如果协商不成,可约见律师,详述情况,请律师分析并协助制定处理方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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