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去年发生一次交通事故后,交警责任书判定我70%责任,伤者住院期间我全额垫付医药费,但出院时发票、小结等手续被伤者拿走。因赔偿金额没有谈妥,伤者拒绝归还发票,并威胁撕毁。我目前主要担忧是没有发票后,即便进入司法程序,也无法有力证实是我垫付的医疗费用,请问律师,我下一步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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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这就是你没有保留交费的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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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关系的,可以在法庭上查明
解答:你车子买了多少保险?
追问:第三险50万,保险公司声称交警协调的赔偿金额比较高,不一定能全赔。我缴住院费的票据已经交还了医院,所以手上没有保留有力的证据证明住院费用是我交的
解答:住院费的票据怎么会交给医院呢,可电话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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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找医院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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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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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不会发生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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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