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现单位干一年多,到单位工作时没有让我签订劳动合同,工作满三个月后按最低线上的五险,工资也没有面试时多,因没有合同无法证明,周六日值班工资还没有日工高。最近因怀孕有先兆流产迹象有病假条发给部门负责人,不幸保胎不成流产,当时只开了一个星期假条,因法定法定符合规定流产产假15天,所以后边没再开假条。2月1日没有通知单位就上班了,产假也刚刚够15日。老板却找谈话,以没有给单位确切上班日期,对单位不负责任为由调离工作单位,并声称不会把重要岗位交给我。调离的岗位离家及远,也偏离了我所选会计志愿。我是否可以辞职,仲裁,要求单位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加班不双倍工资,五险不按实际标准缴费,并补缴超出一个月试用起以外的保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