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亲属在单位工作时间内被同办公室同事打伤,至单眼重度网脱,有些许光感,无视力。(原因是亲属工作时,加害人进入办公室未关门,因为天气寒冷,亲属起来关门后,提示加害人以后进屋后把门带上,发生口角,后被加害人无故暴起打伤)目前我亲属已经动完一个眼科大手术,眼内注油。根据主治医师说视力恢复希望渺茫。初步伤情鉴定在14日已经出来了 眼球内伤势还未结束治疗暂时不能鉴定,外伤和眼眶骨折鉴定为为轻伤一级 ,实际情况根据查询相关资料,应该已经构成重伤害致残。1月26日接到派出所电话说打人者不能拘留,因为对方承认打人不是拒不承认,只能取保候审。请问下这种处理方法派出所处理的合理吗?对不能拘留只能取保候审能否对其施加压力?如果不拘留根据知情权需要派出所出具相关书面通知材料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