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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们在婚内共同签字贷款盖房子,现在我提出离婚,我不要房子什么财产都不要,可是丈夫要我承担一半的贷款账务,我该怎么办我是个继母,我和他没有孩子。

婚姻家庭
2016-02-01 01:41:34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离婚的话你权分割一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包括房子车子和存款,当然也必须承担一半对外债务。如果你老公要你承担债务,那么你就有权提出分割一半共同财产。或者先用共同财产偿还债务,其余的不管剩余的是债务还是财产,再对半分。如有其他法律问题可随时与本律师电话咨询。
  • 可以和对方协商,如果协商一致,到办理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协商不了,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对于共同财产,可以平均分割,对于孩子抚养问题,可以协商,如果协商不了,由法院按照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不抚养孩子的一方按照月收入的20%至30%支付孩子抚养费。
  • 你无需承担的。
  • 既然房子归男方,你放弃共有份额,根据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相应房子的债务应该由男方承担,该房子的贷款由他负责偿还,男方要求你偿还债务的要求时没有任何依据的;如果无法协商,可以起诉法院解决
  • 现在房子还贷还了多少了,按照法律规定,之前的首付和之后的还贷你都有份,同样的,后面未还完的贷款你也有责任来还,如果首付和已经还贷的部分超好未还贷的部分,那你基本上不需承担多少还贷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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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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