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问:我2001年12月与单位签的劳动合同。一直上班至2013年3月份。后患了精神分裂症。在医院治疗和在家休养了2年。2006年4月份回原单位上班。从事保洁工作。一直上到2016年1月份。其中2006年单位搞工龄买断。我没有买断工龄。单位是省属国有企业。现在我因身体不适。要求回家休息。要求单位给我合肥市最低工资标准。并买五险一金直到我退休。有法律依据吗。谢谢! 我要长期休息,我该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16-01-29 12:14:1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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