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咨询点事,我和前妻离婚三年了,这段期间她家无声无息的搬到哈尔滨去了,我没有地址也没有联系方式,看不见孩子不知道孩子怎么样了,所以在这段期间我一直没有给予抚养费,头几天他家打电话来问我为啥不给抚养费我说看不见孩子我为啥给你抚养费,他家说回来起诉我,如果开庭我知道我肯定是要给与抚养费的,但是我能不能争取从开庭的那个月讲好怎么探望孩子然后我就给予抚养费,以前不让看的那段期间抚养费我有权拒绝,孩子户口在我户口上,有一天我去派出算一查他家居然拿着判决书把孩子户口迁走了,如果他家把孩子姓名改了我能不能讨个什么说法。他现在已经结婚了而我还没有,如果以后我生二胎在孩子抚养费上有什么说法,毕竟我还要养第二个孩子,求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