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妈妈06年跟这个男的领证并一起生活了十年,他有两个儿子,当时大儿子工作了,二儿子上大学,我是女儿上高中,现在妈妈生病去世了,妈妈跟她在一起之前交的养老保险,在一起之后又交了大约六年,去世后劳动局补偿了工资和殡葬费一共57000多,办理时要求把钱打到配偶账号,他当时也同意钱到了就把钱一分不差的给我,因为妈妈打算这个钱留给我的,只把她工资卡给我了,以为钱到时就打她卡上了,现在这个男的反悔不给我钱了,我想问一下如果走法律程序我能拿多少?怎么分?现在他住的房子也是我妈妈跟他一起买下来的,但是房产证我没见过,我妈妈走之前跟他说有我的份儿,十年期间帮他建厂子,帮他两个儿子买了房子结了婚,我妈妈走了不到一月他又找了个女的,翻脸不认账了,我该怎么办?我老家高密的,我现在青岛。麻烦律师帮我解答一下,谢谢啦

其它综合
2016-01-29 10:07:4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