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有2个公司A和B,一开始两个公司的法人都是赵某。其中A公司因和员工有纠纷,员工申请了仲裁,仲裁结果是A公司赔偿员工10万元。A公司的银行账户被法院冻结,只要进账钱就会自动打入员工账户。但是赵某把A公司申请了破产,也把法人变更为其他人,员工到现在一直没有拿到应该得到的赔偿金。赵某现在拥有的B公司有进账,他用B公司买发票卖产品,然后又用A公司开出发票,请问这个是违法行为吗?A公司申请了破产又不进账,为什么还能开发票呢?另外申请了破产就可以拖欠员工的赔偿金不还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