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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十一月我和别人合伙开了一家公司,没有办理营业执照,与员工签订的合同因为合伙人不在,所以只有员工签字了,我俩没签。本月因为员工对工资不满意,所以拒绝领取工资,原因是觉得我们扣的太多,我们定的工资是1800加全勤100加提成10%加话补50,定了任务额是每人一万,完成不扣,超出有提成,完不成安阶梯扣,一千对应工资一百,也就是完成八千任务额差两千,只扣200,现在他们每个人连五百任务额都没有完成,六个人加起来两个月才销售了一千多。所以我们扣除了一千,所以给他们算出来的工资只有950,现在他们不接受,觉得发的太少,并且经过协商,双方都不满意,员工联名将我们告到工商局,举报我们无证经营。现在工商已经将公司查封,货物也查封了,并说处罚三万以上十万以下,现在公司已无力偿还处罚以及员工工资。我不知道该怎么办,请问怎样才能减轻我们的处罚及债务。

其它综合
2016-01-26 19:48:3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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