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我2015年农历二月就订婚了,六月初怀孕了,原定于九月办婚礼,可是八月时候他妈得乳腺癌动手术了,他家就没办,我说先打了孩子,等完了再办,可是他家不让,说是元旦就办婚礼,但是十二月份交彩礼钱时候他家就变卦了,去我家大吵大闹一顿,后来我给他打电话让他家看解决问题,他家就没管我,那会我都怀孕五个多月了,我给媒人打了电话说是去医院引产,然后我就去医院引产了,期间二十多天他就没给我打过电话,他家人到处散播谣言说是我变心了,我妈带我去打胎了,毁坏我名声,现在他家和我家要彩礼钱,这个事情怎么办啊?订婚交了四万八彩礼,我应不应该返还?返还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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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返还一半左右
追问:郭律师,如果要是打官司的话,哪些方面是对我比较有利的?男方提出退婚好,还是我提出好?还有就是他到时候不承认孩子是他的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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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