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個位知法人士,我上個月申請了勞動仲裁,本來這個月的19號開庭的,但是由於我有事無法去到,等過了1小時致電仲裁法庭時說已經結束了,判我撤訴。現在說不受理我的仲裁申請。是因為我在公司上班五年了,公司在15年的四月份才幫我買社保。5年時間也未給我休年假。由於補繳社保要先確認勞動關係,因為勞動合同不規範。我以我這次申請的是確認勞動關係,補償未休年假工資,但是仲裁委員會說我上次沒來開庭,算撤訴,所以不受理,請問我該怎麼做。我目前還在廠裏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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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按撤诉处理。但是如果请求不一样,应该要立案
追问:你好李律師,那我是不是之前提到的年休假獎金就徹底要不回來了。還有就是補社保要先確認關係,如果上次提了確認關係。補社保必須要確認關係的。那我之前提過確認關係,現在不受理的話那我是不是什麼都做不了了
解答:到法院去死去
解答:打错了,到法院去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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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