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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10日进场开工,后因开发商土地纠纷,开工1个月停工,一直停工到现在,但是开发商却处理好土地纠纷后在2016年1月3日将项目另行交给第三方施工,请问开发商是否要支付我方进退场费用?合同约定总建筑面积是5万平米,约8000万造价,请问开发商应付多少进场费?多少退场费?

其它综合
2016-03-03 09:53:2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侵害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和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侵权人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先承担侵权责任。
  • 看你们之间合同的约定,没有约定的话,看你们的损失。
  • 你好,建议与开发商协解决。
  • 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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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