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我想请问一下,我于12月29日提出离职申请,老总已经收了,我没留底,但我在1月3日问老总什么可以批我的离职申请,他回答我说,知道了,知道我1月底要离职,后来叫我催他老婆招人,我也催了,到1月中再催招人,中旬末有招到人,我交接完了,老总叫我别写移交清单,先监督新接手的做得怎么样,我按他意思做了,后来新接手的又不做了,又重新招了一个,我也差不多交接完了,又不做了,所以又去催招人,她叫2月1日再离职,我跟她说赶紧招人,我2月1日一定走,走之前有人就交接,没人就写交接岗位工作流程清单,她同意了,第二天跟老总说这事,他说我的岗位一定要招到人才行,又是叫我催他老婆招人,我想问。如果2月1日还是没招到人,我就交交接清单,况且我的离职申已经到期了,如果到时候他算我自离,不给我算1月份的工资,怎么办?

其它综合
2016-01-23 19:26:2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