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5至6岁小孩一起玩耍其中一个小孩眼睛伤了,当事三家监护人都不在场,也没有监控,过了三天受伤小孩家报警,警察就到幼儿园询问小孩其中一个小孩说是他弄的,派出所民警到幼儿园询问6岁小孩不通知父母,幼儿园老师在场并用出警仪录像,幼儿老师是监护人吗?警察是不是应该通知父母,他们的做法违反程序规定了吗?现在一审法院判我法定监护人承担大部分责任,有邻居能证明是三家小孩一起玩耍,现在另一个小孩成了案外人,我不服上诉行吗?胜算有几成?
-
不违反法定程序;上诉机会不大
追问:警察一共询问小孩二次,二次都不通知,这算不算违反程序规定?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