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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4]最近友人向我借了100万元. 因无足够的房产抵押, 就开了他自己公司的现金支票担保, 并签了借据和保证函. 支票上只有填上金额100万元, 开票日期和受款人空白. 他说如果过期他不还钱, 我可以自己填上开票日期和受款人, 到银行兑现. 後来我听人说, 公司的支票不能以个人为受款人去兑现. 如果真是如此, 我可以委托另一家公司或律师代为兑现吗? 要是到时无法兑现, 是不是可以告他本人或是他公司诈骗? 本人是法律外行, 想在此请各位行家前辈指教.[/size]

经济相关
2006-02-04 00:16:01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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