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和女方属于自由恋爱。我们在一起两年,生有一女。但我们没有领结婚证,也没有摆酒席,只是给了一万块钱的礼金。给了礼金后的半年,女方就要求分手。到时小孩才6个多月,现在18个月了。在她离开的一年里,没支付过任何抚养费,也没有关心过。如果我现在去起诉她承担孩子抚养费问题的话,合理吗?还有一个就是我可以不在户口所在地,在工作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她,法院会受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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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起诉对方要抚养费,是不是可以不在户籍地起诉她,是个很复杂的问题,要根据户籍地居住地等,最好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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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到女方所在地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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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可以以孩子的名义在她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她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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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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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起诉要求对方按月支付孩子的抚养费至孩子成年,同时起诉的话应该在对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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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对方要求承担小孩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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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