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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孩子在学校,胳膊被别人碰到骨折,该怎么要求赔赏?

婚姻家庭
2016-01-22 08:49:58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下的公民)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的公民)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下的公民)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的公民)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 问一下学校有没有校方责任险,如果有的话,住院得一些列损失可以要求保险公司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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